云南成人高考的加分政策旨在鼓励更多人群参与学习,并对特定群体给予照顾。以下是云南成人高考加分分值及条件的相关总结。
增加20分投档
年龄加分:年满25周岁的考生在录取时可以加20分。需要注意的是,考生的年龄在报名当年12月31日前必须满25周岁。
荣誉加分:获得省级荣誉对于国家及社会有特殊贡献的,也可以享受20分的加分。
民族加分:户口在云南省的边疆及执行边疆政策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可照顾20分。
身份加分: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烈士子女、烈士配偶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危险作业人员和特殊工作者:在野外、井下、监所(监狱、劳改队、劳教所、少管所)、远洋运输、农林、地质、水利(农水、农电、防汛、水保、水管、施工、水文、移民)、采矿、勘探、测绘、殡葬和社会福利(孤儿、弃婴、残疾人、老年人、伤残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人护理)工作,报考对口专业的考生可以享受20分的加分政策。
增加30分投档
获得一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在云南成人高考录取时可加30分。
增加50分投档
获得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在云南成人高考录取时可加50分。
增加10分投档
民族加分:户口在云南省的边疆及执行边疆政策县的汉族考生和户口在云南省的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可以照顾10分。
特殊身份加分:高寒山区中小学教师、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凭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也可以享受10分的照顾政策。
荣誉加分:获得县人民政府(党委)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模范(先进)教师、模范(优秀)党员称号者录取时可以照顾10分。
其他加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在总分上增加20分投档:获得市(区)级以上(含市、区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省政府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烈士子女、烈士配偶;边疆、山区、牧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位于地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在总分上增加10分投档。
需要注意的是,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数不累计,按分值较大的一项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