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学院是一所位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的“省州共建共管,以省为主”的全日制公办本科院校,是红河州唯一的本科高等院校。学校占地1190余亩,建筑面积36.82万平方米,固定资产7.26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26亿元,图书馆纸质藏书112.89万册,电子期刊217.08万册。学校现有专任教师占比为85.48%,具有博士学位教师占比为27.42%,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占比为80.38%,具有高级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45.16%。学校设有13个学院,招收来自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和10个国家的学生,现已发展成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地方应用型大学。
红河学院将继续教育作为学校人才培养、对接国家战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渠道,已形成非学历继续教育和学历继续教育并举的继续教育办学格局。学校依法办学,规范管理,以学生为本、以质量为重、以服务为先,为广大社会成员提供更新知识、拓展技能和提高素质的有效途径。
一、专业设置
二、报名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不得报考。
3.身体健康,符合报考条件,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云南户籍公民,非云南户籍考生持有云南省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居住证。年满18周岁。
5.报考高中起点本、专科的考生应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
6.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且证书可在教育部学信网查询认证。未能在学信网查询认证的,应提供与本人信息一致的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以后毕业的往届生)或学历认证报告(2002年以前毕业的往届生)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籍状态为毕业状态)。
(二)在中国定居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外国侨民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报名。在州市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确认点确认。确认时还需携带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三)所有参加全国统考和免试入学的考生均需办理报名手续。
三、报名及入学考试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一般为8月底至9月初,具体报名时间及报名办法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报名过程分为网上注册报名、资格审核、网上缴费三个阶段。
1.网上注册报名:考生在指定时间内登录“云南招考频道”(网址:www.ynzs.cn)注册,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意向志愿和签署诚信承诺书等,并上传所需报名材料。
2.报考资格审核:招生考试院组织专人对考生上传的材料进行报考资格审核。考生在此期间须实时关注资格审核情况,若审核不通过,按要求需重新网上提交材料并等待再次审核。
3.网上缴费:网上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并通过审核的考生在指定的时间登录“云南招考频道”(网址:www.ynzs.cn)进行缴费,否则本次报名无效。
4.申请免试入学、申请照顾加分和网上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安排在各市县教育体育局招生办公室,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以及相关材料。现场确认时间9月初。
(二)入学考试
一般在10月份最后一个周末举行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具体安排请关注“云南招考频道”(网址:www.ynzs.cn)的通知。
四、录取原则
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即按考生的投档分数(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五、免试及照顾加分政策
执行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云南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有关录取加分投档政策。
六、新生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入学资格;对不能通过学籍电子注册的专升本新生,对考生报名时的最后学历进行复核,复核未通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学习形式
红河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教学采取集中面授辅导、网上在线自学和网上直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生每学期以网上在线自主学习为主,辅以直播课和线下面授辅导,学期结束时由红河学院统一组织期末考试。
八、毕业与学位
(一)学生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全部合格,毕业鉴定符合要求,可获得国家承认的由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红河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毕业证书。
(二)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并符合《红河学院关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实施办法》规定的学生学位授予条件者,可按规定申请授予红河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
(三)成人高校主要为在职从业人员提供学历继续教育,毕业不开具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就业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