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云南民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办法》的规定,成人本科授予学士学位条件如下: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按规定完成本科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各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经审核准予毕业;
(三)毕业论文(设计)通过论文答辩且成绩合格;
(四)本科在籍学习期间至申请学士学位前获得以下任一外语水平考试合格证:
1.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三级(PETS-3)及以上成绩合格。
2.大学英语四级(CET-4)、六级(CET-6)成绩425分以上(含425分)的成绩单。
3.由云南省招考院组织的自学考试统考科目英语(二)考试成绩合格。
4.2022年及以前参加学校组织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含第二外语)。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授予学士学位:
(一)在学习期间受过学校“记过”以上处分的;
(二)考试作弊者;
(三)有毕业论文(设计)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
(四)超过最长修业年限;
(五)未获得毕业证书;
(六)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认为不能授予学士学位的。
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应是云南民族大学已获得学士学位授权并正在开展全日制本科生培养的专业。